阻卻霸菱,宣達"愛的力量" |
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
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104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大人會找尋資源解決個人脆弱無助的人事物,但小孩呢?
感謝地檢署長官的支持及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長官的努力,讓這偏鄉的學子得有機會獲得解惑的機會。謝謝您!
臺南市104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壹、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11月26日南檢玲文字第10310505940號函辦理。
貳、目標:
一、有效利用校外輔導資源彌補學校輔導人力之不足。
二、對有犯罪傾向或精神狀態不佳之青少年,給予立即、專業之個別諮商,以防微杜漸。
三、加強行為低成就學生之學習生活、課業輔導,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
参、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安定國中
肆、實施對象:(如附件待輔學生資料)
一、嚴重心理障礙需要特別諮商輔導的學生。
二、遭遇重大事故亟需心靈重建與輔導的學生。
三、中輟復學需要特別輔導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伍、實施期程:自104年9月21日至104年12月初,學期中10週內,1週1次,
每次4節(1節50分鐘)為上限。
陸、活動地點:本校個別諮商室。
每次4節(1節50分鐘)為上限。
陸、活動地點:本校個別諮商室。
柒、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聘請具證照之心理師,定期駐校,安排有諮商需求之學生進行個別諮商,每一諮商時 程約4-6次。
二、諮商完畢,填寫個案紀錄表。
捌、師資來源:聘請黃OO心理師駐校諮商。(心理師簡歷如附表)
玖、經費來源:申請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拾、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拾壹、預期成效:
一、引進社會資源進入校園,協助學校有效進行輔導工作。
二、使遭遇重大事故的學生能得到適當的輔導,進行心靈重建。
三、使高關懷學生能得到良好的輔導,減少青少年犯罪與校園暴力行為。
臺南市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師資簡歷
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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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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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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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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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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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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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諮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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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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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OO
心理治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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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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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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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心理師證照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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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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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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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依照各類活動,填寫師資簡歷。
2.其中「需高關懷學生療程式小團體諮商活動」與「個別諮商輔導活動」聘請的專業人員(如
諮商心理師)請各校檢送專業證照影本乙份----限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
心理師」證書。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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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博士班
成功大學醫學院行為醫學所碩士
高雄醫學大學心理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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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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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OO心理治療所
嘉南療養院臨床心理科 臨床心理師
台南科技大學兼任教師
南區軍訓教官教育暨輔導知能學分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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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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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高考臨床心理師 心理字第000220號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九十二)專高字第11818號
‚ 教育部審定合格大專院校講師
l 美國NGH催眠治療師執照
m 美國NGH催眠治療之訓練講師執照
n Biofeedback
Certification Institute of America (BCIA)生理回饋治療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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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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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衡鑑、心理治療、催眠治療與教學、情緒/睡眠困擾
諮商媒材運用、精神症狀評估與治療、行為醫學
婦女身心調適(PMS, Pre-/Post- natal, Menopause)、健康行為管理
兒童與青少年發展、兒童適性發展規劃、兒童行為觀察與輔導
已授課過之科目:心理學、諮商理論與實務、情緒認知與管理、做自己的心理醫師、
兒童發展、人類發展、兒童行為觀察與輔導、兒童問題行為、嚴重問題行為處理
青少年偏差行為輔導、人際關係與溝通、醫療社會工作、精神醫療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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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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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科技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臨床心理師
台南科技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諮商督導
樂安醫院心理科組長暨臨床心理師
身心美 心理治療/催眠治療 工作室
高雄縣心理師公會監事
樹人醫專輔導中心主任
The Infant and
曾任兼任教師工作:
台南科技大學幼保系、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幼保系/社工系、
長榮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遠東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樹人醫專、台南護專等
督導工作:
台南大學輔諮所研究生實習督導(94下學期、95學年、96學年、97學年)
屏東教育大學輔諮所之研究生實習督導(94上學期)
高苑技術學院輔導中心諮商督導(93下學期)
|
個別諮商輔導活動-專業人員證照

各校簡介
(至多3頁,含學校學生數、特色、背景及申請計畫的原因、曾辦理類似活動的成果等,勿超過3頁內容,簡介內容不拘形式,請各校自行發揮,以彰顯學校申請本案的需求為原則。
臺南市立安定國民中學簡介
本校肇建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一日 ,由善化初中李文水校長兼籌備主任。同年賴聰林 先生為首任校長。
歷任楊進褔 先生、王崇彬 先生、鄭何穆 先生、周博川 先生、蘇敬仲 先生、蘇育進 先生。
壹、學校特色及背景:
一、推動閱讀活動,培養閱讀風氣,營造書香校園(91~96學年度榮獲閱讀績優學校)。
二、成立發展體育團隊(網球、跆拳、籃球和武術隊屢獲佳績):
1. 跆拳道:於民國88年成立跆拳隊,並於93年申請設置為行政院體委會跆拳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
2. 網球隊:於民國90年成立網球隊,推廣網球運動,培訓基層運動選手,96年申請設置為行政院體委會網球基層訓練站。
3. 籃球隊:於民國90年成立籃球隊。
4.
武術:於民國95年成立武術社團。
三、重視英語教學,推動英語能力提昇計畫,輔導學生參加全民英檢。
四、落實資訊教育,學生資訊能力檢測通過率高。
五、舉辦多元活潑的活動和競賽,使學生能多元學習、發展潛能。
六、規劃游泳課程,實施游泳教學,使學生學會游泳技能。
※學校社區背景
ㄧ、位居台南科學園區西側,卻是屬於社經背景低落的區域,以務農及做工為主要的經濟活動,無法提供充分的家庭教育功能。
二、此社區又以弱勢家庭占全校30%以上的比例,家庭無法足夠的資源協
助學生心理輔導的協助。
助學生心理輔導的協助。
貳、申請計畫的原因
本校屬於中小型學校,能有上述多面向的特殊課程及社團,端賴本校全體同仁努力所致。然上述課程仍不足以因應當前學生所呈現出來的各類問題,尤其在特殊疾病、情緒障礙、精神方面及中輟輔導等面向的狀況。
本校輔導室編制人力為教師兼輔導主任一名、教師兼輔導組長一名、教師兼資料組長一名,專任輔導教師二名及兼任輔導教師一名。雖然多數同仁自願擔任個案認輔教師,但面對校內越來越多學生,需要提供專業諮商輔導知能、或是提供協助支援的輔導策略,本室深感在人力及專業能力上的捉襟見肘。
有鑒於本校於98學年度及99年申請「陽光青少年輔導活動」,對於待輔學生所帶來的改變與成長;加上99至103年度申請「個別諮商輔導活動」,引進校外輔導人力資源,提供專業的輔導協助,對待輔學生提供心理抒壓及困惑的引導管道,提供相當不錯的輔導成效,增進家長對學校推展社區生活營活動的認同與支持。本校輔導室期盼藉由「個別諮商輔導活動」的申請與實施,獲得校外輔導資源的進駐校園,幫助本校的家長與學生作深度的諮商輔導協助,更進而提升本校同仁在學生輔導方面的能力。
經過多年的實施「個別諮商輔導活動」,確實在心理輔導方面提供本校學生相當的助益,也增加家長對社區生活營的認同與支持,因此本期亦提出申請持續辦理,以延續輔導功能的成效。
104年度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
親職教育-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講座
一、依據:本市家庭教育中心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認識親職角色與責任、有效安排家庭生活、建立健康的親子關係。
(二)藉由講師引導讓家長彼此分享、了解自己、反省自己、進而改變自己。
(三)促進家長改變,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法務部、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安定國中
(四)辦理日期:104年11月21日(六) 10:00~11:30
四、參加對象:以本校參加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學童及家長務必參加,其他家長自由參加。
五、報名方式:逕向安定國中輔導室報名。
六、 講座內容:
講座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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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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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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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1月21日(六)
10:00~11:40
|
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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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國中視聽教室
|
七、經費:由104年度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項下支應。
八、工作人員得於活動結束後補修,課務自理。
九、本計劃經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敬會
承辦人 會計主任 校長
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
再多的讚賞與華麗的言詞都不足以表達個人對地檢署長官的支持及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長官努力的感謝!
因為有您們的支持,讓孩子更能開展人生的另一扇窗。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 由現任校長李世昌接任迄今。
因為有您們的支持,讓孩子更能開展人生的另一扇窗。
臺南市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臺南市安定國中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
壹、 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11月26日南檢玲文字第10310505940號函辦理
貳、 目標:
一、對於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開設富彈性之個別化適性選修課程,以增加其學習意願。
二、 投入協助需高關懷學生體育活動,培養運動家的毅力與精神,以期從根本防止學生走入歧途,危害社會。
三、發展學校特色,透過多元化適性課程,增進學生對生涯規劃的能力,加強低成就學生之生活學習及社會適應能力。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安定國中
肆、 實施對象:如附件3之待輔學生資料
一、中輟復學需要特別教育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二、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伍、 實施期程:自104年9月21日至104年12月31日共12週。學期中每天晨間及下午第九節,每週共10節
陸、 活動地點:本校網球場、操場及教室(雨天備案)
柒、 實施內容及方式:提供多元且富彈性之個別化適性選修課程內容如下表
節數
|
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晨間
時間
|
7:30
~
8:15
|
課業輔導
|
運動與人生
|
課業輔導
|
武德的培養
|
課業輔導
|
1
|
8:00
~
8:45
|
|||||
2
|
8:55
~
9:40
|
|||||
9
|
17:00
~
17:45
|
網球擊球訓練
|
網球體能訓練
|
網球防守
腳步練習
|
網球體能訓練
|
網球技巧訓練
|
備註:
1. 週間的晨間時間為課輔為主,品格課程為輔(7:30~8:15)。
2. 下午第九節為網球技巧訓練為主,體能訓練為輔(17:00~17:45)
捌、 師資來源:本課程聘請本校教師、專家及教練授課。(師資簡歷如附件2)
玖、 經費來源:申請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壹拾、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1)。
壹拾壹、 預期成效:(如附件4)。
承辦人: 主辦會計: 機關長官:
臺南市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
附件一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補助或委辦經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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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機關:
|
安定國中
|
||||||
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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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臺南市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第2期)
|
||||||
編製日期:
|
104年 8月 6日
|
||||||
計畫經費總額:
50,000元,申請金額:50,000 元,自籌款: 元
|
|||||||
計畫經費明細
|
家庭教育中心核定
(申請單位勿填) |
||||||
用途別科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預算數
|
說明
|
補助金額及說明
|
|
2服務費用
|
45,200
|
||||||
27一般服務費
|
節
|
120
|
360
|
43,200
|
兼職費、短代鐘點費
|
||
24印刷裝訂費與廣告費
|
式
|
1
|
2,000
|
2,000
|
各項資料、講議、成果製作
|
||
3材料及用品費
|
|||||||
32用品消耗
|
式
|
1
|
3,800
|
3,800
|
文具、紙張及教材教具
|
||
32用品消耗
|
式
|
1
|
1,000
|
1,000
|
雜支(不超過總額5%)
|
||
合計
|
50,000
|
家庭教育中心核定補助
元 |
|||||
承辦單位 主辦會計 機關長官
|
家庭教育中心 會計審核
承辦單位
|
||||||
※備註說明:課程安排依學校行事曆機動調整。
附件2
臺南市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
師資簡歷
職位
|
姓名
|
現任職於
|
學歷
|
經歷
|
證照
|
導師兼課輔教師
|
王O鐘
|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
輔導室
|
高師大
英研所肄業
|
台南市立安定國中輔導主任、導師
台南縣立善化國中總務主任、教學組長、生教組長、導師
|
|
輔導教師
|
黃O蘭
|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
輔導室
|
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畢業
|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教師
|
|
技輔教師
|
黃O嬪
|
彰化師範大學運動學系
|
彰化縣南郭國小、
台南市安定國中女子與男子網球教練
|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C級教練
|
|
陳O君
|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學務處
|
台北市立體育學院休閒運動管理碩士畢業
|
臺南市立安定國中體育教師
|
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肌力及體能教練證B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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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
講師
|
待聘
|
附件3
臺南市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陽光青少年活動
待輔學生資料
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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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問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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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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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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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單親子女,由母親獨力撫養,個性剛強易與教師口角衝突。
|
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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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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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子女,由父親監護;對於學校課業學習低落。
|
三6
|
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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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且隔代教養。祖父母無法有效管教個案;對於學校課業學習低落。熱中參與廟會活動,影響學生行為與態度走向偏差。
|
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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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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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學習意願低落,無法專心上課;人際關係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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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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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
學校課業學習動機低落。個性易衝動,導致學生行為偏差。
|
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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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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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子女,課業學習意願低落,有網路成癮之虞
|
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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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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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家庭子女,課業學習意願低落;個性衝動,不喜歡與人互動
|
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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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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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子女,課業學習意願低落;個性內向,不喜歡與人互動。
|
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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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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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家庭子女,課業學習意願低落;個性內向,不喜歡與人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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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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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
課業學習意願低落;常故意缺課不到學校學習,校外交友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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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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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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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學習意願低落;人際關係差,常跟同學有摩擦與衝突。
|
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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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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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行為偏差易衝動;沉迷網擄遊戲,經常性遲到。
|
1.本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2.為保護學生,請姓名採隱匿方式,如李○○
附件4 臺南市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2期)
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
預期成效
一、
增強學生體適能健康,包含1. 肌力:瞬發力、肌耐力;2. 耐力:有氧攝取耗二氧化碳的代謝能力、身體各種組織的無氧能力、心臟的搏出量、末梢循環的能力;3. 柔軟性:肌腱的伸展性、關節的可動性、拮抗肌的協調和放鬆;4. 敏捷性:集中力和判斷、反應的速度、動作的速度、反覆運動的速度;5. 調整力:時間差、韻律、平衡、巧緻性。
二、
加強團體的社交能力且能融入團體生活:學童可從運動中學習順從、合作、互愛與犧牲等社會生活關係,建立在團體中或社會中較正向的態度、生活與行為。
三、 自我認知與自我成長:增強自信、自制、善良、勇敢、進取與領導力等特質。
四、
學得多元的運動專業技能:從不同的運動項目中,學習其運動專業知識與訓練,經過長期的訓練下,增加休閒的技能與興趣。
五、
從多元學習課程中,可以找到自己的興趣,了解自我,而能有自信,融入社會大團體中學習正向的人際亙動,也能找到謀生的技能。
六、
透過課程的設計,除了提供最需關懷學生發洩精力的活動外,也從運動家人生目的的探討,增強學生人生的規劃能力,提供模仿的對象。
七、
從運動精神的培育中,增進學生武德的培養,修習文武兼備的未來公民。也盼望透過這樣的活動,引領家長對學子學習方向的認同,陪伴青春學子平安度過人生的「風暴期」。
八、
透過活動進行「反毒課程」及「反霸凌課程」的實施,提供學生自我省思生命的重要性、進而協助提升互惠互信的情感,建構和諧的友善社會。
台南市立安定國民中學簡介
本校肇建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一日 ,由善化初中李文水校長兼籌備主任。同年賴聰林 先生為首任校長。
歷任楊進褔 先生、王崇彬 先生、鄭何穆 先生、周博川 先生、蘇敬仲 先生、蘇育進 先生。
壹、學校特色及背景:
一、推動閱讀活動,培養閱讀風氣,營造書香校園(91~96學年度榮獲閱讀績優學校)。
二、成立發展體育團隊(網球、跆拳、網球和武術隊屢獲佳績):
1. 跆拳道:於民國88年成立跆拳隊,並於93年申請設置為行政院體委會跆拳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
2. 網球隊:於民國90年成立網球隊,推廣網球運動,培訓基層運動選手,96年申請設置為行政院體委會網球基層訓練站。
3. 武術:於民國95年成立武術社團。
4. 民俗團隊:於99年度成立扯鈴及跳繩,100年榮獲全國冠軍
三、重視英語教學,推動英語能力提昇計畫,輔導學生參加全民英檢。
四、落實資訊教育,學生資訊能力檢測通過率高。
五、舉辦多元活潑的活動和競賽,使學生能多元學習、發展潛能。
六、規劃游泳課程,實施游泳教學,使學生學會游泳技能。
學校及社區背景:
一、 位居台南科學園區西側,卻是屬於社經背景低落的區域,以務農及做工為主要的經濟活動,無法提供充分的家庭教育功能。
二、 此社區又以弱勢家庭占全校30%以上的比例,家庭無法足夠的資源協助學生發展特殊才藝需求,進而參與校外社團組織,產生中輟在校外的事實及偏差行為。
貳、申請計畫的原因
運動能幫助孩童增強體魄、加強團體的社交能力與學得運動專業技能,更能從運動中幫助融入團體生活、自我認知與自我成長。學童可從運動中學習順從、合作、互愛與犧牲等社會生活關係;增強自信、自制、善良、勇敢、進取與領導力等特質;促進身體生長與機能的發達與身心健康。相信以運動介入,對於孩童在心智上有一定的幫助。
本校非常重視孩童的社團活動,也分別設立了網球隊、網球隊、跆拳道與國術社團供學生選擇,輔導學生在課餘活動中習得專業的運動知識與訓練,培養學生有運動的習慣,幫助個人自我成長,在未來能有自己熟悉的運動休閒活動。
為了能輔導需高關懷學生之學習興趣,培養其正確學習態度,將以運動介入為幫助孩童導入正規生活模式為主,以加強學生對於學校生活的適應力,使其逐漸融入正常課程,需高關懷的學生或是行為偏差的學生,期待能藉由運動中的學習,使其在團體或社會有較正向的態度、生活與行為。
透過課程的設計,除了提供最需關懷學生發洩精力的活動外,也從運動家人生目的的探討,增強學生人生的規劃能力,提供模仿的對象。也從運動精神的培育中,增進學生武德的培養,修習文武兼備的未來公民。也盼望透過這樣的活動,引領家長對學子學習方向的認同,陪伴青春學子平安度過人生的「風暴期」。
104年度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
親職教育-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講座
一、依據:本市家庭教育中心104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認識親職角色與責任、有效安排家庭生活、建立健康的親子關係。
(二)藉由講師引導讓家長彼此分享、了解自己、反省自己、進而改變自己。
(三)促進家長改變,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法務部、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安定國中
(四)辦理日期:104年11月21日(六) 10:00~11:30
四、參加對象:以本校參加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學童及家長務必參加,其他家長自由參加。
五、報名方式:逕向安定國中輔導室報名。
六、 講座內容:
講座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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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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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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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1月21日(六)
10:0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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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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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國中視聽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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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由104年度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項下支應。
八、工作人員得於活動結束後補修,課務自理。
九、本計劃經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敬會
承辦人 會計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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